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一次不愉快的購物經驗 Gemini 200自行車踏頻、速度 感測器 心率帶 蝦皮賣家loyen921

之前看到有人推出踏頻、速度二合一的感測器
價錢比起其他大廠相對低廉又不用裝磁鐵
一直有入手的打算好不容易等到有貨
卻是一次不愉快的購物經驗

簡述:
我跟蝦皮拍賣loyen921買了踏頻偵測器等物品
東西無法正常運作,我向對方詢問
無法解決問題後我要求退貨
對方指責我已拆封,商品無法再販售
除非東西是不良品,不然不肯讓我退換新品。
我提議把東西送回檢測,對方聲稱如果東西沒壞,我要出來回兩趟的運費。
之後我主張依據消保法 ,七日內退回,全額退費
對方卻要求我出(疑似瑕疪)商品的折舊整新費用。

無法達成協議的狀況下,最後是去市政府的消保官那裡調解
之後我把消費經驗貼上網(就是這篇文,另外也有發在ptt單車板)
後來loyen921就來告我妨害名譽了… @@


後記:2018年1月,收到不起訴書
檢察官認定我有所本,可受公評,並非無中生有
所以不起訴處分


以下是當初和對方討論的全部對話紀錄
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看看究竟如何




詳述如下:
我是在蝦皮拍賣loyen921的賣場買的
我買了二個踏頻、速度二合一感應器
打算一個測踏頻,一個測速度
另外買了一條Magene MHR10的心率帶

東西很快就收到了
今天收到東西,但是裡面漏包一個踏頻速度感測器
這個沒什麼。東西補了就好。

但是感測器裝上電池後
手機只能偵測到有這個東西,無法正常配對
至於心率帶
我打開包裝後,第一件事是試著打開電池蓋,看能不能正常使用
但是旋開後依然無法取下電池蓋
所以就直接用手機配對,第一次配對時出現「拒絕配對」的訊息
之後再試,就完全偵測不到了

我使用的設備是Strva的app和Asus Zenphone手機
不管在手機的藍牙選項
或是Strava裡面的的藍牙、ANT+
二項物品都無法配對
如圖
測試一個多小時後皆無法排除障礙。


























我把收到東西後的對話一字不漏截圖貼上來
讓大家看看究竟怎麼回事。

前幾張是我發現商品漏寄,通知對方 螢幕擷取畫面 (27) 螢幕擷取畫面 (28) 螢幕擷取畫面 (29) 螢幕擷取畫面 (30) 螢幕擷取畫面 (31) 螢幕擷取畫面 (32) 螢幕擷取畫面 (33) 螢幕擷取畫面 (34) 螢幕擷取畫面 (35) 螢幕擷取畫面 (36) 到這邊都是和賣家確認漏寄商品
沒太大問題,但是接下來開始討論商品瑕疪問題
對方就… 螢幕擷取畫面 (37) 螢幕擷取畫面 (38) 螢幕擷取畫面 (39) 螢幕擷取畫面 (40) 螢幕擷取畫面 (41) 螢幕擷取畫面 (42) 螢幕擷取畫面 (43) 螢幕擷取畫面 (44) 螢幕擷取畫面 (45) 螢幕擷取畫面 (46) 螢幕擷取畫面 (47) 一開始也沒太大問題,就只是他責怪我不該拆開電池蓋而已 (但我不拆開怎麼測試?)
螢幕擷取畫面 (48) 螢幕擷取畫面 (49) 螢幕擷取畫面 (50) 螢幕擷取畫面 (50) 賣方竟然主張商品已使用,無法退貨!!!
螢幕擷取畫面 (52) 東西有問題不給退就是了?
螢幕擷取畫面 (53) 我退回有問題的新品,賣方竟然要求我付來回運費?
至少也是一半一半吧?
螢幕擷取畫面 (54) 至此我對此賣家已無信心,打算退貨還錢
螢幕擷取畫面 (54) 螢幕擷取畫面 (55) 螢幕擷取畫面 (56) 螢幕擷取畫面 (57) 螢幕擷取畫面 (58) 螢幕擷取畫面 (59) 螢幕擷取畫面 (60) 螢幕擷取畫面 (61) 本來還想說自認倒楣,我貼他整新費好了。
螢幕擷取畫面 (62) 螢幕擷取畫面 (63) 我以為貼身用品是不能退的,所以一開始也同意
後來我查資料才知道如果東西是瑕疪品,我仍然可以退費
螢幕擷取畫面 (64) 螢幕擷取畫面 (65) 螢幕擷取畫面 (66) 螢幕擷取畫面 (67) 螢幕擷取畫面 (68) 螢幕擷取畫面 (69) 螢幕擷取畫面 (70) 我其實還滿訝異他竟然有臉說要改跟我收檢測費的…
這時我決定就是「退貨還錢」了,不想再跟他魯了
螢幕擷取畫面 (70) 螢幕擷取畫面 (72)
意外的在某些點上達成共識了 @@

螢幕擷取畫面 (73)
原來東西有問題要退款還要看賣家心情的…
螢幕擷取畫面 (74)
最後一張對話
我刻意留下左邊的交易紀錄時間點
細心的您可能也看到了左上角的訊息
我已提出退貨申請,等待對方回覆。
和loyen921溝通之後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
所以我選擇主張消保法第十九條
也就是很多人講的「網購七天內可退貨」條款
取消此項交易

後來因為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所以我先把東西收著
對方認為我不退東西,當然不肯退貨
於是只好上市政府找消保官調解
後來調解時發現確實無法使用
但是我們也在當天調解結束了
(調解內容不得公開,但是判決書上有提到當天調解時物品確實無法使用
所以這一點我可以提出來沒有問題)

我把此文發出來後
對方就告我妨害名譽了…
後來我去了一趟南投的警察局做筆錄
也去了地檢署開偵察庭

之後的結果,法官認定這篇文章可受公評
節錄判決書第三點:「伊所指之事係可受公評,且在消保官調解會議時,伊亦已證實自告訴人處購買之感測器與心率帶無法正常使用,應無誹謗之虞等語。」

今年一月我也收到判決書了,不起訴。
所以這篇文章已經經過法院認同
判決書網路上也有公開
所以我這篇文章也可以公開


以上消費經驗絕無虛假,對話全部貼出可供公評
本人負全部法律責任
除非法院判定我必須撤下此文章
否則此文及內容圖片,永不撤除。

最後祝所有車友騎車愉快

今天我選擇再把文章打開供大家參考
loyen921先生,希望您好好做生意,造福車友
不是動軋以提告方式制止別人給您惡評
自重

29 則留言:

  1. 1.請不要將2件事情混為一談,心率帶在您購買時就已經告知使用過後不能退了,這本就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速度、踏頻我同意退款,也沒說不給退啊!
    2.您錢是給蝦皮拍賣又不是給買家,依據蝦皮拍賣要賣家看到商品才有辦法退給您,若我沒收到商品又退錢給您,請問我事後找誰要商品?
    還有蝦皮拍賣也不同意您的申訴,您也不同意讓賣家看看商品是否有問題,不是嗎?
    重點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認為您的要求不合理,也拒絕同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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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瑕疵商品就算是貼身衣物也可以退貨的唷
      速度踏頻器退款您還要跟我收檢測費或運費,還真是貼心服務呢

      我的訴求已經在存證信函裡寫得很清楚了
      東西還你,全額退費給我

      2.蝦皮拍賣根本就不處理這件事情
      我提出申訴後您不答應,系統過了判定時間沒有收到我的資料自動判定申訴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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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不能退,尤其是使用過,有衛生疑慮,收回如何再販售
      鑑賞期間又不是試用,不是寫了存證信函就要退給您。

      2.蝦皮拍賣處理很明確,我做出願意退款處理,但沒有收到商品,您若堅持不出示寄回的證據,那就不能退款,建議您回去查查看。不要顛倒是非,明明就是您不願意退回,當然拿不出退回的證據,蝦皮拍賣才不讓您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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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東西有問題我們一定處理,但您始終不願意讓我們看看商品狀況,未看到商品狀況說實在的也不清楚問題在哪。
    2.東西有問題一定給退,也沒說不給退,請不要做非事實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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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依據您說的,東西有問題為何不願意退回,運費我都會全部吸收,您根本就不會有任何損失,為何不願意寄回讓我們檢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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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您倒是願意退回了呀?
      看看上面的對話,您之前可是還叫我出運費、檢測費的呢。

      沒和您達成協議,我怎麼能把東西寄回去?
      您不要以此做為藉口
      當初是您不同意全額退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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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達成什麼協議,錢在蝦皮拍賣第三方支付那邊,拿出退回的證據,蝦皮拍賣自然把錢退回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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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東西有問題,我同意退換,而且運費我們都負責,什麼時後要您出運費,請不要說不是事實的話喔。
      我們這未確認有無問題,就目前看來全部都是您個人判斷,也不同意我們檢查,那麻煩請自行處理了,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悉聽尊便,請盡快解決吧。
      另外,包裝如果無法還原,商品有刮傷損傷,我們或請求合理的整新費用,檢測費用麻煩請看留言,是您說我可以收的不是嗎?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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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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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麻煩請不要避重就輕,這有合理例外情事,怎不全部公布呢??
      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範重點如下:
      一、 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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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要達成什麼協議,錢在蝦皮拍賣第三方支付那邊,拿出退回的證據,蝦皮拍賣自然把錢退回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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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依據您說的,東西有問題為何不願意退回,運費我都會全部吸收,您根本就不會有任何損失,為何不願意寄回讓我們檢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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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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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然後呢??
      商品有問題為何不願意退回,只願意寫存證信函來警告說要走法律程序,有問題的商品所有運費我都會全部吸收,為何至仍不願意返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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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麻煩請不要避重就輕,這有合理例外情事,怎不全部公布呢??
      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範重點如下:
      一、 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刪除
  5. 1.請不要將2件事情混為一談,心率帶在您購買時就已經告知使用過後不能退了,這本就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速度、踏頻我同意退款,也沒說不給退啊!
    2.您錢是給蝦皮拍賣又不是給買家,依據蝦皮拍賣要賣家看到商品才有辦法退給您,若我沒收到商品又退錢給您,請問我事後找誰要商品?
    還有蝦皮拍賣也不同意您的申訴,您也不同意讓賣家看看商品是否有問題,不是嗎?
    重點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認為您的要求不合理,也拒絕同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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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刪除
    2. 麻煩請不要避重就輕,這有合理例外情事,怎不全部公布呢??
      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範重點如下:
      一、 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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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認為你一開始根本不願意處理問題,如果妳要開始就開宗名義說,我願意進行檢測,若是東西有問題,就更換新品,運費一人一次,後續就不會有這些。這個東西是大陸製,你很堅持妳的東西沒有問題,還是你以為他會隨便就跟你要退費,如果他有心如此,還在跟你寄回測試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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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已經非常清楚表明要將商品寄回才有辦法判斷,如有問題我們願意負責處理。

      1.如果不願意處理問題,那為何要補上缺漏的一項商品??
      2.若東西有問題,我支付來回運費,也就是買方完全沒有任何損失,為何不願意返還商品??
      3.商品有沒有問題我們目前無法判斷,但買方堅持退費,而且是使用過的貼身物品,購買時已經告知過注意事項,我們只能更換新品無法退費。

      刪除
    2. 1.您少寄一項東西本來就該補上,這跟此次商品瑕疪無關
      2.對話裡面已經有您的回應方式,無需一直重複
      3.瑕疪品就算是除外範圍也可以退款的唷

      刪除
    3. 1.表示我們願意處理
      2.那就麻煩請將所謂的不良品讓我們看看吧
      3.是不是瑕疵我們也沒看到,重頭到尾就不願意將商品讓我們看看,怎麼退?

      刪除
  7. 如果您堅持要走法律程序,那就麻煩不要再拖延了,之前第一次電話聯繫也掛我電話,存證信函內還亂指說我恐嚇您,然後現在只會在網路上發文攻擊賣方。

    要走法律程序就盡快處理,我們期待法律能還給我們公道。

    回覆刪除
    回覆
    1. 您在電話裡恐嚇我是詐騙集團,要向您勒索
      可惜電話沒錄音,不然我就把錄音檔放上來。

      誰攻擊誰還不知道呢。

      刪除
    2. 想像力豐富,錢就在蝦皮拍賣那,不去透過蝦皮拍賣系統退費,然後跑來找未收到貨款的賣家,更何況東西也沒退回就要我退款,我覺得我是不是遇上詐騙,這樣有不對嗎?

      要走法律程序就盡快處理,我們期待法律能還給我們公道。

      刪除
    3. 您真的很無聊
      您的服務態度,在文章和這些留言裡表露無疑

      貼消保法第十九條給您就是要提醒您
      上法院您是必輸無疑

      這椿買賣,您沒賺到錢
      還失了商譽
      也讓認識您的人了解您的格局和氣度

      留言我不會刪除的
      全天下google Gemini 200感測器
      都會看到您做生意的態度
      我也不想再回應,多說無益

      自重

      刪除
    4. 不無聊,我們願意面對

      1.上法院必輸無疑?這又不是你自己說了算,期望一同把法院判決給放上來吧!
      2.賺不賺錢無所謂,我們這一定負責到底,是你一在閃躲不願意面對事實,蝦皮拍賣因為你提不出寄回證據也沒讓你退款,只會用要上法院來嚇人。
      3.商品有沒有瑕疵都只是你單方面說法,我們也沒看到東西根本無法判定,你也沒第三方單位公證做驗證,這樣誰會相信??

      你最好就都不要刪除,讓大家來看看想要吵卻沒辦法得到糖吃的你
      至始至終就是拿不出證據,還要用網路留言的方式來刻意攻擊賣家,建議你要走法律程序就盡快處理,我們期待法律能還給我們公道。

      刪除
    5. 請面對事實
      不要只貼消保法第十九條而忘了後面的"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範重點如下:
      一、 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刪除
    6. 還有
      全天下google Gemini 200感測器
      你也要看看你這正太的日本文化部落格能不能列在前面吧
      一個日本文化部落格幾年沒用了??然後只為報復一個賣家寫一個沒人看的文,看建議自己的搜尋排行結果吧??

      我需要我用粉絲業幫忙你個人宣傳一下嗎??
      標題:某攝影工作室的報復行動....
      關鍵字:林克攝影工作室、退貨不成、胡亂解釋消保法、只會發存證信函亂恐嚇.....
      你的林克攝影工作室 Link Studio要不要也來摻一腳呢??

      這樣的報復對事情有幫助嗎??

      刪除